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通告
(2008-10-29)
关于北京地区2005年度电信业务 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北京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电信设备进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自2006年1月8日起至2006年3月31日止对已取得北京地区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进行年检,对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跨地区电信业务经营单位的北京分支机构以及获得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生产企业和持证单位进行年度检查。 凡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的,我局将视为自动放弃并将按有关规定对所发许可和备案进行注销处理。 附件:年检及年度检查程序说明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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